网站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双柏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公开征集肉类等产品质量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索引号:sbxsjj1 -/2025-0410002 公文目录:利企惠民政策 成文日期: 文章来源: 文  号: 发文日期:2025年04月10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论述及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深挖肉类等产品违法犯罪线索,深化打击肉类等产品,生产经营条件“脏乱差”和食品掺杂掺假、以次充好、假冒伪劣、“两超一非”等违法犯罪行为,守护人民群众 “舌尖上的安全”。现根据《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深化肉类等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公开征集食品安全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线索时间

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二、征集线索范围

(一)收购、加工、销售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野生动物、水产动物肉类,或者向畜禽及畜禽产品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

(二)生产、加工、销售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肉;

(三)经营变质、过期、混有异物、掺假掺杂伪劣肉类及其制品的,或伪造、涂改肉类制品生产日期、保质期的;

(四)生产、加工、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肉类及其制品的;

(五)未按照食品质量安全标准规定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

(六)未取得《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私屠滥宰销售的;

(七)应当取得而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等证照,从事生产经营肉类及其制品的;

(八)生产、加工、销售、贩运走私肉类及其制品的;

(九)伪造或冒用他人生产许可证、厂名、厂址及认证标志、品牌(商标)等制售假冒伪劣肉类及其制品等行为;

(十)食品生产、销售单位在食品中掺杂掺假(如以其他畜禽产品假冒牛羊肉类产品,以其他畜禽血产品生产假冒鸭血制品)、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

(十一)其他涉及肉类及其制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举报方式

(一)投诉举报电话

双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0878-7712720;

双 柏 县 公 安 局:0878-7712542;

双柏县教育体育局:0878-7712511;

双柏县农业农村局:0878-7712524。

(二)举报邮箱:sbyjj@126.com。

(三)举报地址

双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双柏县兴贸路6号);

双柏县公安局(双柏县光明路24号);

双柏县教育体育局(双柏县彝源36号);

双柏县农业农村局(双柏县光明路28号)。

四、举报注意事项

(一)举报人对举报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诬告陷害他人,不得过分夸大或虚构事实,检举提供的线索要尽量详细。

(二)举报违法行为相关线索的,市场监督管理机关依法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保密,依法保障举报人权利。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和广大人民群众通过电话、邮件、现场等形式,积极参与社会监督。双柏县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将依法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进行认真核查。

双柏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4月10日